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广东省教育厅提出这八大要点!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1日 11:11 字体大小: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3月5日

 

广东省教育厅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大局稳定,具有特殊重大意义。

我厅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2021届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进一步提高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政治站位,不断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坚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着力提升就业创业精准指导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就业质量,确保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搭建实践锻炼平台,推动高校人才培养范式变革。

一、出台积极就业创业政策

1.推动出台促进2021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精准发力,多方施策,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行动。

2.出台就业择业期政策2.0版。修订完善现行择业期政策,让毕业生在择业期内真正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

 

二、积极拓展政策性岗位

3.落实好基层就业项目。协助做好“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基层项目招录工作。尽早指导各地做好教师招聘方案,吸引更多优秀师范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公费师范生就业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工作。

4.提高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比例。积极适应“一年两征”改革需要,制定激励措施,鼓励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上半年参军入伍,积极为本科毕业班学生上半年参军入伍提供便利条件。上半年重点征集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下半年重点征集本科应届毕业生。提高招收大学生入伍人数比例。

5.做好扩大科研助理招录工作。指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招录科研助理给予经费政策支持,切实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相关工作,增强科研助理岗位吸引力,落实好户口档案等相关政策。

6.稳定升学招生规模。稳定研究生、本科生招生规模,及早组织完成各类升学招生计划,其中硕士研究生、普通专升本招录工作6月底前完成。

 

三、大力拓展市场化岗位

7.做好广东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见面活动。省教育厅将面向全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共计开展86场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形式的系列供需见面活动,指导高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制订应对疫情预案,做到科学有效防控、安全有序招聘。

8.做好“木棉花暖”广东高校毕业生大型公益网络招聘、“组团式”校园网络招聘、直聘对接等活动。省教育厅联合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各高校依托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共同开展系列网络招聘活动,深挖各类就业岗位。

9.建立省内区域和行业校园合作机制。联合省就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整合21个地级市的就业岗位资源,进一步扩充省平台就业岗位资源库。加快构建全省高校毕业生一体化就业市场,实现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资源互通共享。

 

四、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10.强化就业育人效果。指导高校开展职业生涯课程建设,举办第十届广东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以赛促教。建立就业创业名师工作室机制,培养就业创业工作队伍骨干。遴选广东省高校就业创业金课,依托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进行公益直播。

11.建设高质量就业服务平台。优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功能,推进与教育部系统对接工作,实现部、省、校三级就业数据实时同步共享,加大岗位精准匹配推送频率,优化升级在线面试功能,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12.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和省扶贫办对接,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指导高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机制。

13.完善就业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制定《广东省普通高校校园招聘工作管理规定》,规范毕业生招聘、就业报到,依托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统一发布师范毕业生的招聘信息,方便师范毕业生一站式就业。

 

五、完善就业统计评价

14.优化就业统计方式。依托广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组织毕业生本人直接填报就业去向信息,再由学校逐级审核、省教育厅核查。加强港澳台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鼓励港澳籍毕业生留粤就业创业。

15.健全就业统计核查机制。严格落实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落实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制度。

16.优化就业质量统计评价指标。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不单纯将就业率作为评价就业工作的唯一标准,将推送毕业生到西部、基层、艰苦边远地区、重点领域就业情况以及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情况作为高校工作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

17.健全就业状况反馈机制。指导高校广泛开展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线上跟踪调查,并及时将结果反馈高校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管理部门,结合就业市场推进专业结构调整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六、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18.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类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分片区分类别进行调研,动员高校抓好重点项目的培育和制定完善大赛激励措施。抓好国赛参赛项目的遴选、培训和组织工作,力争国赛取得优异成绩。

19.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以庆祝建党一百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与高校课程思政紧密结合,鼓励大学生走进革命老区、偏远山区和城乡社区,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助力乡村振兴。

20.开展新周期第四批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动态调整。进一步促进示范校开拓进取,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各项要求,发挥更加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21.开展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促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驱动发展。

 

七、营造良好就业创业氛围

22.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梳理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手册,在官方网站、官网公众号上进行宣传,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和广东高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活动,组织高校开展校园内政策宣讲、大学生创业沙龙活动、“双创”竞赛、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展等活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涉法教育引导、宣传提醒,切实保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

23.选树推广就业创业工作典型。选树推广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和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发挥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就业创业工作队伍工作热情。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

24.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将就业工作列入各地各高校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重大教育决策部署督察、各地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学科专业评估、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重要内容。

25.加强高校就业工作领导。指导高校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督促高校严格落实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学校专职就业指导人员与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500,确保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26.建立就业工作情况通报制度。省教育厅将建立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周报、专班通报制度,督促加快毕业生就业签约进度。